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要求,高等院校教师可以申报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推荐人选要符合部门、地方和用人单位的发展需求,重点支持发展潜力较大、并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以及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城市中推荐产生。
二、推荐条件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4.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
5.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关要求和申报流程
1.已入选推进计划的,不再申报。
2.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由科研处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择优评审。请有意愿申报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二级学院。
3.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电子版一份。请登录陕西科技信息网(http://www.sninfot.gov.cn)下载中心,下载相关推荐表格。
4. 请申报人将申报材料准备好,由各二级学院统一于2017年4月10日前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云洁
联系电话:3261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