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相关部门:
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已经开始申报,为做好公司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资助额度及申报指南
1、人文社科一般项目:(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9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7万元。
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项目:(1) 一类课题,每项资助8—10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3)自筹经费类课题,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资助额度不低于3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申请者也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的需要,自拟题目申报。
此类项目的最终成果应为专著、普及读物、研究或咨询报告、教学课件、音像软件等。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具有推广价值,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和宣传方面能发挥显著作用。
3、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本专项设立一般项目22项左右,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7-9万元,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
申报题目参照指南(见附件2)。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条件:(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者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中在线填报项目。也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材料报送要求:
一般项目及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A表)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匿名评审表(B表)6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申报材料作废)。请申请人将纸质材料与相应电子版交各院系,由各院系统一于4月6日前报所科技处项目管理科。